项目名称 |
沅江市恒兴正旺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塑胶颗粒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沅江经济开发区中心开发区东园区 |
建设单位 |
沅江市恒兴正旺塑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江市恒兴正旺塑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800万元,在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的旺丰路交辉煌路西南角地块,建设年产1.5万吨塑胶颗粒建设项目。项目用地61.34亩,总建筑面积22631.16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两栋厂房和现有的两栋标准化厂房共四栋,布局5条废旧塑料加工生产线及原料仓库、成品库,配套建设后勤服务楼、废水处理站、废物暂存间及给排水、供配电、储运、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采用密闭车辆运输渣土物料,减轻施工及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妥善处置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施工废水必须集中进行处理后方可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控制夜间作业时段,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旧塑料再生造粒熔融工序须设集气装置收集废气,采取相应的净化处理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高空排放。饮食油烟经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总排口和废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产生的冷却废水、湿法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和水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塑料清洗、湿法破碎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严格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废和一般固废应严格分类贮存,厂区内按规范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或外售综合利用。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布局,并从优化设备的选型、减震、消声、隔声和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等方面做好噪声的污染控制工作。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