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益阳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赫山区沧水铺镇碧云峰村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亿元在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碧云峰村银城大道旁建设益阳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占地611亩,总建筑面积55439.6m3,于2018年7月建成投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服务区(含游客服务中心、生态餐厅、美食汇及停车场)、农业嘉年华主题展馆、乐活采摘区(含采摘馆、旱雪场等)、奇趣乐园区(青少年拓展区等)、七彩花田区五大区域,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锅炉房、发电机房、消防以及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供热采用一台5t/h的燃天然气锅炉,废气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生态餐厅及美食汇餐饮点产生的油烟气须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高于屋顶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暂存点以及公共厕所需加强管理,及时清运,并采取相应的除臭措施,外排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须有效收集,通过各区域布置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表1中的一级标准要求后排放。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用作农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电力部门的要求,做好电力设施以及游客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电力安全、游客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