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水环境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15 09:49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1000万专项资金奖补分配方案》中做了如下分配:南县重点项目290万元,大通湖区重点项目230万元,沅江市重点项目100万元,水生植被恢复期生态监测评估与恢复后生态系统调控评估200万元,每月对考核断面进行水质监测80万元,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奖励100万元。

其中,市财政在重点项目预算安排市生态环境局6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中有300万元用于大通湖水环境治理,一是水生植被恢复期生态监测评估与恢复后生态系统调控评估200万元,用于对大通湖植被恢复工程对水质影响开展3期水文、水质、底质、水生态同步监测,构建大通湖植被恢复期监测评估体系,对截污控源、生态恢复修复、湖滨带整治、水系连通等重点工程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水质改善效果以及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提出主要结论和建设性意见。二是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奖励100万元。

目前水生植被恢复期生态监测评估与恢复后生态系统调控评估项目已完成评估报告的初稿,预计五月份中旬进行专家评审。已完成了大通湖水质达标状况、工程效益资金比、工程进度的评估,提出了大通湖大型水生植物适宜生物量调控方案和大通湖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调控方案。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奖励100万元目前暂未进行分配。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调控方案的中标总价格198万元,已拨付79.2万元,还剩118.8万元。按照合同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再付清余款。

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奖励100万元资金,因暂未进行分配,还未使用。

(二)项目组织情况:招标文件委托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进行了公开招投标,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湖南科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编号:KL-2019ZC-42).

(三)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300万元2019年实际支出79.2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严格按照成本预算,坚持项目经费用在刀刃上,社会效益大于投资成本。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坚持把住经费投入关口,保证项目建设和管理质量。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截止2019年底,调控方案项目投资资金已落实79.2万元,100万奖励资金还未进行分配。

(2)项目完成质量。合理配置了资源,规避项目风险,组织实施,较好保证了项目质量,完成了既定目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调控方案项目的实施,做到了早计划,早安排,较好实现项目管理和经费支出预期。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调控方案项目的实施对大通湖水质达标状况、工程效益资金比、工程进度等进行评估,为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已使用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撑,并提出了下一步治理的建议。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调控方案项目实施完后,指导了下一步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支出合法合规,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资金问题。

五、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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