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部令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桃江东方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石煤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