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事业及园区环境信用评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0:3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切实推进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 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事业单位持续改善环境行为,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等法律、法规 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湖南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为加快推进我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园区绿色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产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湘环发〔2020〕27 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企事业及园区环境信用评价。开展2020年度企事业及园区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分省级信用评价和市级信用评价两个级次,程序为:信息填报、拟定等级、等级公示、复核审定、(不良企业和风险企业提交整改资料,现场核实)统一公布。省级评价企业信息填报已上报(省级参评企事业名单218家),下一步将拟定等级,同时要求市级参评信用评价工作同步进行,市级参评企业名单正在核定,计划在6月之前完成评价在向社会公布。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