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我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发布时间:2016-10-26 10:27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湖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大发展理念”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湖南省情,珍惜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优先。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若毁绿水青山宁弃金山银山”,省委书记杜家毫为我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明确了方向和要求。

10月25日在“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上,省环保厅介绍了我省环境保护近5年来的成就。

全省江河水系断面达标率提升至96.9%

“母亲河”湘江养育着沿岸4000多万湖湘儿女,曾经却饱受污染摧残2013年,省政府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决定从2013年到2021年连续实施3个“三年行动计划”。

2015年底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投入资金350多亿元实施重点整治项目1740多个,流域内累计淘汰涉重金属企业1182家干流500米范围内退出畜禽养殖场2273户。

五大污染重灾区旧貌换新颜湘潭竹埠港28家工业企业全部退出,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4大区域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5年全省江河水系断面达标率提升至96.9%。湘江干流18个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的比例保持在100%镉、铅的平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50%以上;支流24个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三类水质比例由2012年的79.2%上升为2015年的91.7%。

通过“一号重点工程”的实施探索建立了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多方协同、流域水质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污染治理第三方运营等污染治理新机制,闯出了一条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的新路子。

今年是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016年度实施方案铺排了654个项目,截至9月已完成300余个。同时统筹抓好其他三水流域和洞庭湖水污染防治,全面部署启动实施洞庭湖水污染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十大治理工程”。

长株潭重度和严重以上污染天数降至2.3%

秋冬时节是雾霾高发期省政府组织长株潭三市制定了《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方案》,并从2015年10月起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确定为三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启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工业污染、道路建筑扬尘、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为重点,出台了一系列污染管控措施实施了一批治理工程。

截至目前全省41台燃煤发电机组、66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3条铁矿石烧结机,全部完成脱硫脱硝或启动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全省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10.5万台。

治理效果有目共睹2015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7.9%长株潭城市群的空气质量优良率比例从2013年55.3%提高到73.8%,其中重度和严重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从12.9%下降到2.3%。

“十二五”以来全省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处理能力达到658.9万吨/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从无到有,增至118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2万吨/日。

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向好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9.97%、10.85%、16.07%、17.7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农村环境整治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

如何才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2010年我省成功争取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治理项目调整确立了“整县推进、以奖代补”的思路。

2015年国家将我省纳入年度唯一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覆盖试点省份,分两批启动整县推进整治工作目前整治工作已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

在持续加大环境治理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至2016年度中央财政安排的725个国家重点生态转移支付县中,我省纳入54个占总数的7.41%,排全国第一中央财政转移支付570亿元,我省安排39.1亿元占6.9%,在全国排名第三。

环保责任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2015年1月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被环保部向全国转发。

今年7月以来又陆续出台了全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等。全省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环保职责进一步明晰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齐抓共管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同时《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等环境立法正在加快推进,建立完善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生态损害赔偿、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系列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省本级5年审查未通过或不予审批的建设项目达50个

推进简政放权服务经济发展。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工程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把好环保准入和环评审批关对落后工艺、过剩产能、高能耗重污染项目严把关,坚持项目环评“四挂钩”(即与区域环境质量挂钩、与产业结构调整挂钩、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挂钩、与污染减排绩效挂钩)通过环评倒逼推进全省重点区域、流域整治,促进污染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

“十二五”期间省本级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871个,投资额约5845亿元审查未通过或不予审批的建设项目50个。

今年移送污染犯罪案件23起超历年总和

我省对各类排污单位实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近年来,共检查企事业单位4万余家发现重点违法建设项目1650个、违法排污企业2090家,关停取缔企业945家立案查处案件602起,责令285个建设项目停止建设、887家企业停止生产、1279家企业限期治理。

加强司法联动省环保厅、公安厅、检察院、法院联合成立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15年,共办理环境污染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35起行政拘留117人次;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起起诉57人。

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呈下降趋势2015年省级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16起,同比减少1/3均为一般性环境事件。

今年来全省共清理违规建设项目5.37万个,完成清理整顿2.72万个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0余次,共对74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8起;移送污染犯罪案件超过历年总和达23起,立案20起刑事拘留28人。

湖南日报记者 曹娴 通讯员 黄亮斌

(原文见湖南日报10月26日第三版http://hnrb.voc.com.cn/hnrb_epaper/html/2016-10/26/content_1151726.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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