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令而动,“四不两直”执法支队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06 08:5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1月3日,市蓝天办经综合研判,当天空气质量指数(AQI)存在超标风险,经过一段时间持续累积,臭氧已达到较高峰值,需提前采取管控措施。指数就是指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闻令而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勇当即决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资阳区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对清水潭码头、益阳市菲美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益阳市恒康洗涤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废气收集不彻底,要求企业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执法人员也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了交办,并责令整改,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检查途中,遇到河堤边杂草焚烧现象,检查组立刻就地取材,使用树枝进行扑打,防止火势蔓延,直至彻底扑灭。

  黄勇详细了解了企业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表示要充分认识益阳市空气质量严峻形势,在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根据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及预警响应情况,结合“四不两直”常态化执法方案和“利剑行动”要求,加大对企业的执法力度,将大气治理的压力落实到企业,企业要切实扛起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主动治理、规范治理、科学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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