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扬! 沅江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2-29 16:4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函表扬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沅江市办理的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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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8日,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沅江市3家公司存在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随即对3家公司污染大气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集中替代修复,打造益阳沅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警示林。经调查评估、磋商等程序,2021年4月22日,作为湖南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集中性替代修复工项目,益阳沅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奠基典礼在沅江市蓼叶湖畔人防基地举行。项目自4月份开工建设,占地11亩,种植有桂花树、栾树、香泡树、樟树等品种达12种500余棵。6月底竣工并通过验收,8月份完成结案。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旨在高效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今年以来,沅江市共办理了8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发挥了该项制度的灵活性优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效益。(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陈石忠、谢峰、张正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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