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个“吃货”
发布时间:2021-09-13 17:10 作者:何亮鑫、宁媛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9月9日,安化县东坪镇临街一家饭店迎来了一个特殊的“顾客”,一只头顶和枕栗褐色、后颈灰褐、喉和前颈黑色的鸟类来到店里,店主发现后立即向县森林公安局东坪派出所报警,随后,派出所民警和县林业局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经鉴定,该鸟是中国特有鸟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白颈长尾雉(雌鸟),林业局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后,确认可以立即放生,便立即将其在红岩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放归大自然。

自2018年开始,在全县推进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五年行动以来,保护野生动物就作为了县林业局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并对市场、饭店和野生动物训养繁殖场所进行不定期监管检查,同时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截止目前,协助查处滥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71起,开展野生动物救助88起,放生或移送省野生动物救治中心站小天鹅、噪鹃等陆生野生动物520余只。

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和多方的共同保护以及得天独厚的生态和地理条件的蕴育下,安化县的野生动物资源将更加丰富,人民群众的保护氛围也会更加浓厚。据不完全统计,安化县共有脊椎动物281种,隶属29目85科,有云豹、白颈长尾雉、林麝和穿山甲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4种,有大鲵、虎纹蛙、白鹇、勺鸡、红腹角雉等国家Ⅱ级保护动物23种,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02种,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动物125种,有鸟类42种。

林业部门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爱护野生动物,如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或者捕杀野生动物和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及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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