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专题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25 14:49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部署任务,8月23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符大欣主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络员,各生态环境分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生态环境分局汇报了各辖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转达了省市两级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的考核要求,对各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和案件办理程序进行了梳理,并通过讲解典型案例办理过程的方式加强案件办理人员对办案流程和技术要求的理解。

符大欣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强调考核要求,要实现损害赔偿案件分类型全覆盖,高质量超标准完成省市两级部署的考核任务。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办理率以及索赔成功率,做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三是加强思想认识,认真研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分析研判,积极梳理案件线索。明确专人专责,加强案例实践和业务技能培训。四是要强化市县两级联动,紧紧围绕多办案件、办有影响力案件的目标,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举措。截至目前,益阳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16件,主要由生态环境部门、林业部门办理,已达成赔偿协议的赔偿金额合计135.6万元。益阳沅江三家公司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已由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选送作为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参评案例。(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黄英)

说明: 益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推进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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