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蓝天保卫战---安化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安化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18日公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于2020年11月18日起,在县城建成区24小时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通告》明确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类别,即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规定的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或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起重机、铲车、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平地机、叉车、平地机、旋挖机、混泥土输送泵、履带吊车、堆高机等。 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联合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据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普遍存在油品质量差、燃油消耗高、维护保养差、单机排放量大以及使用年限长等问题,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已成为当前空气质量改善的全新重点领域。《通告》按照问题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时间精准、措施精准的原则落实精准治污,是安化县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精细化管控的重要举措,切实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强有力保障。
(马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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