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人社部门将继续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1-12-06 00:00 作者: 来源:龚正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前不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就2012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近年来,我市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今年,全市人社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产业转移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一系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有效化解了企业用工难问题,促进了就业,成效明显。

明年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要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就业”主题,紧密结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为重点,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继续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5个全国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落实就业和人才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专项活动的具体安排是:

(一)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象,联合残联组织共同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突出“援助到人、服务到人、政策到人”的基本工作要求,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就业难问题。

(二)20121月至3月,以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妇联等团体共同开展“春风行动”,突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人岗对接成功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20125月下旬,联合教育部门、总工会和工商联组织,以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进城农民工和就业困难群体,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民营企业用人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平台。

(四)20128月,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突出登记管理到位、跟踪服务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的总体要求,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五)201211月下旬,以2013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突出宣传和引导,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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