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驱动《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
发布时间:2011-09-20 00:00 作者: 来源:龚正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记者 伍挺)91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后,全市人社系统采取“加大培训力度、广泛宣传普及、更改抵触依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全面贯彻实施。仅专项检查一项,全市劳动监察机构查处违法行为98件,共督促51家单位进行社保登记。

        作为新闻发布人,市人社局局长陈青名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意义、立法原则、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了学习培训工作。4月份,市人社局派出了分管法规、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的领导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负责人60多人参加了国家和省里的培训。5月份以来,该局共举办了三期《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同时,该局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对五大保险进行释义和解读,并编写了《社会保险法宣传问答》及各项社会保险宣传资料。629日,全系统出动7个宣传车队21台宣传车在街道、社区、乡镇流动宣传。更改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行政依据,是该局的又一项举措。对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内容,市人社局对100多项执法依据及我市10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更改了与《社会保险法》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行政依据。71日,《社会保险法》施行后,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至8月中旬,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367家,涉及劳动者3.7万人,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394万元。

                                                                          来源于《益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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