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1-04-21 00:00 作者: 来源:王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文秘岗位12人,计算机技术人员1人(男),其他岗位(限男性)12人。

一、条件:

1、政治品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2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3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应聘计算机岗位的应具备湖南省计算机二级以上水平;应聘文秘岗位的须具有较好写作功底。

6、具备能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二、工作职能

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协助公安民警依法开展工作。

三、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签订用人合同,工资待遇每月1500元,并由分局按有关政策缴纳社保、医保,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用人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工作需要可续签用人合同。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简历或自荐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无违法犯罪证明和3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两寸彩色照片于2011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到益阳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益阳大道世纪大厦4楼)报名。届时将进行理论考试、计算机基本技能考核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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