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27号)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至7月底前,全市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
我市已连续18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3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采取统一的调整办法。为保证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顺利完成,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对退休人员的工作时间等进行逐一详细地核实,并进行规范操作,力争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分。同时,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及发放银行联系,确保调待资金及时到位,发放渠道顺畅。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惠及全市33.83万名退休人员,全市退休人员待遇月人均增幅4%,补发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共计2.28亿元。
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包括缴费年限挂钩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两部分:缴费年限挂钩为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养老金水平挂钩是指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再增加1.4%。
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5元。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举例,我市退休人员张大爷75岁,缴费年限是40 年,此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每月3500元,按照我省今年调整办法,该退休人员此次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为:定额调整35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48元(1.2×40=48)+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49元(3500×0.014=49)+高龄倾斜15元,共计147元。(市社保中心:王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