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
2021年3月1日下午,益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召开2020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刘惠明主持,仲裁院8名党员参加了会议,1人因工作原因缺席。总经济师舒正宇列席本次会议。
会上,刘惠明对支部会前准备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并代表支委会作了2020年工作总结,查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随后,支部书记刘惠明带头,全体党员跟进,对照“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纠四风”“三严三实”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逐一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家坦诚相见,畅所欲言,深刻剖析了自己的问题并指出了其他党员的问题,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凝聚力量的目的。
舒正宇对此次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并就仲裁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保障民生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大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四化”建设,实现劳动仲裁工作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三是坚定守住“四条底线”,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能力。
舒正宇强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希望仲裁院的同志们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新时代调解仲裁事业取得新发展,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为益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全体党员填写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刘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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