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风险提示函》,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要求。为做好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风险防控工作,2月23日上午,局总经济师舒正宇组织召开了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风险防控工作会议。区县(市)人社局分管基金监督的局领导、市社保中心主任和分管稽核的副主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基金监督科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县、区2020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涉及人员、数量情况、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和建议;学习了省市相关文件。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负责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按要求落实风险防控责任。二要排查风险,立行立改。结合近期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一次自查,全面排查风险,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如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相关措施、明确整改期限,避免问题再次出现。三要加强协同、强化管理。社保部门、监察(仲裁)部门、基金监督科应当加强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工作的协同配合。劳动监察、仲裁要严格法律文书出具,社保部门要强化日常稽核监督,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业务进行核查;加强业务经办审核,逐步健全社保经办机构与劳动监察、仲裁机构信息核对机制;基金监督科应结合疑点信息核查和专项检查等手段重点加强对一次性补缴业务的监督检查,严防严控风险发生。四守住底线,确保安全。社保经办机构、劳动监察、仲裁等单位工作人员要守住法律、政策、廉政底线,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要全面、系统地理解、掌握和执行各级制定的一次性补缴业务各项政策法规,把政策作为生命线、警戒线、高压线。要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县区要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加强对干部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向先进的市州、区县学习,取长补短,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确保社保基金、干部队伍两个安全。(刘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