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益医改办〔2013〕5号)
发布时间:2013-08-06 00:00 作者: 来源:龚正平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益医改办 〔2013〕 5
 
 

益阳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益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经办机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改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医改办:
《益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5
 
 
益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5
 
益阳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益政发[2013]1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工作,要坚持在市县两级政府领导下,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在维持现有经办层次、制度体系、经办方式的基础上,分阶段、有步骤地实现管理职能的有效衔接、基金的安全移交和人员的平稳交接,确保整合工作期间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政策不变、待遇不减,顺利完成城乡居民医保管理职能的整合,为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相关各方要站在统筹城乡的高度,认真落实市政府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管理职能的整合。
二是坚持经办层次不变的原则。整合过程中,坚持原有经办层次不变。
三是坚持政策不变的原则。整合过程中,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仍按照原有政策规定,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按照原待遇标准和报销程序支付待遇,原经办和基金管理制度不变。
      四是确保基金安全的原则。基金移交是整合工作的首要任务,整合过程中要确保基金安全。
      五是坚持规范有序的原则。坚持机构和人员、编制随业务走,建立规范的交接程序,对移交的文件档案、表证账册、经办管理的软硬件、数据等材料和物品要登记造册,签字验收。
      三、整合内容
将卫生部门和其他部门所属的农合办划转到人社部门管理,并入医保经办机构。新农合机构编制和人员、基金移交至医保经办机构管理。
四、整合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各区县(市)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机构整合工作方案,做好整合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基金审计
在各区县(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县(市)审计局负责对本区域内新农合基金进行移交审计,提交基金审计报告。
(三)动员发动
各区县(市)召开由政府办、监察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和农合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部署整合工作。
(四)移交准备
由各区县(市)农合办负责清理并填写相关移交表格。
1. 历年的政策文件文书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
2. 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历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基金形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移交的历年基金的收支财务会计凭证、账册和印鉴、经办服务的信息网络、软硬件材料和数据信息,交通、通讯、计算机等办公设备设施、物品。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网络设备移交清单》、《财务情况汇总表》、《医保基金支出明细表》、《保险基金资产负债表》、《保险基金暂收、暂付款明细表》、《医疗保险财务账户移交表》《资产收支结余表》、《参保(合)情况表》
3. 人员编制情况。填写《在编工作人员花名册》、《个人简历表》、《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情况表》
(五)完成移交
由区县(市)人民政府召集,对交接的内容进行验收,由交接单位负责同志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认可,加盖公章,由区县(市)财政部门监督,完成移交。填写《新农合各项工作移交汇总表》
五、相关部门职责
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有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区县(市)相关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有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职能,研究制定或落实相关政策。
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医保经办机构整合中的基金审计、宣传发动、移交等工作。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基金审计和移交工作,对城乡医保经办机构整合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编制部门负责制定职能移交的文件,落实区县(市)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的机构编制。
财政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的划转和财政管理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整合工作的业务衔接,作好基金接转、基金管理和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接收新农合 移交的 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资料和运行数据、经办机构和人员、网络设备等。
卫生部门负责移交有关新农合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资料,移交历年本区域新农合运行数据,移交基金、经办机构和人员、网络设备等。
审计部门负责作好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移交审计。
六、工作纪律要求
(一)各区县(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协调督促解决整合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年底前完成机构整合工作。
(二)机构整合期间,全市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现行政策和待遇标准不得调整,确保经办服务不间断,居民待遇不受影响。
(三)机构整合期间,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冻结医保经办机构和农合办人员编制和人事调动,防止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严肃财经纪律,除正常工作开支和正常基金拨付外,对结余基金、提取的风险调剂金不得擅自动用。严禁突击花钱,乱发钱物或趁整合之机私分、变相发放和转移财物,严禁抽逃资产、资金、瞒报和转移财产或虚报债权债务。对违反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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