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经局党组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计划
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聘3名执业律师(中共党员人数不少于2人)担任市人社局外聘法律顾问。
二、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忠于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律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经验,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熟悉市情、社情、民情和党政机关工作规则,热心公共事业;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其他条件。
三、聘任期限
1年。
四、选聘程序
此次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成立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评审、候选人考察、网上公示、审核批准、聘任签约等程序产生。
五、报名方式
此次选聘仅接受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13日至12月21日(不含周六、周日)。报名地点: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迎宾路555号市民服务中心D415,联系人:陈琳,电话:0737-6501526,18773768864)。现场报名前须填写《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明、研究成果、办案实例等能够证实符合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资格条件的佐证资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