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人社厅 湖南省发改委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征兵办关于延续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1〕13号)及《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益人社函〔2021〕41号)文件精神,益阳市本级通过湖南省失业保险系统主动精准返还2020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不再要求申报企业提供资料。
经核实,下列单位共367家(不含人力资源企业)符合2020年度返还条件。其中中小微企业331家,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60%的标准返还;大型企业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36家,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30%的标准返还。返还总金额3520953.21元,现予以公示。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及企业划型如下(大型企业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括号内标注,未标注的为中小微企业)。对公示中企业划型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统计部门证明到益阳市民服务中心D423办公室更改划型标准,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第一条“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予以享受稳岗返还”规定。对上述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以及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其他异议的,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
受理部门:
益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电话:6501349)
益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益阳市梓山西路,电话:6102230)。
邮编:413000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