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益人社发〔2016〕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和名额
市辖四区(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和大通湖区)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由区人社部门接收申报资料并完成初审,择优推荐到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联合有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排名确定资助对象,名额控制在30名以内。
省财政直管县(市)(南县、桃江县、安化县和沅江市)的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由省财政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资助对象名额和评审办法。
二、延长接收申报时间
为促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申报,市辖四区延长接收申报时间到8月20日。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政府(或部门)门户网、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主动公布。
联系人:
益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殷之绩 4225871
赫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李建岐 13332571888
资阳区就业服务中心 唐小龙 13973777572
大通湖区就业服务中心 钟 骞 18711723789
益阳高新区人社局 陈 超 13875381000
附件《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实施办法》.docx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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