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公示(第八批)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和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9〕4号)和《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益人社函〔2020〕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经参保单位申请和人社部门审核,2020年市本级第八批共有37家参保单位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条件,其中中小微企业32家,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的标准返还;大型企业5家,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标准返还。返还总金额374542.0元,现予以公示。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及企业划型如下(大型企业在括号内标注,未标注的为中小微企业)。
对公示中企业划型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持统计部门证明到世纪大厦1613室更改划型标准,逾期不予受理。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进行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否则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 4日至12月10日
受理部门:
益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益阳大道东1089号世纪大厦,电话:6501349)
益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益阳市梓山西路,电话:6102230)。
邮编:413000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
附件 第八批稳岗返还拟发放单位名单2019年度稳岗返还八.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