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经审核,以下单位申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申请人 |
法定代 表人 |
经营地址 |
注册资本 |
许可经营事项 |
有效期限 |
劳务派遣经 营许可证号 |
湖南振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肖应华 |
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838号(原兴盛大道)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2020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3日 |
湘H137 |
益阳市阳光劳动事务服务有限公司 |
郭辉 |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西路16号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期 |
2020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 |
湘H008 |
益阳丽都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郭文科 |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迎宾西路16号 |
200万元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期 |
2020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13日 |
湘H012 |
监督举报电话:0737-6501546
特此公告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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