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 婚姻登记窗口迎来新变化 “离婚冷静期”正式施行
“我们先不办理离婚了,回去考虑一下以后再来办理。。。。。”1月18日,在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离婚登记大厅,笔者看到一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妇在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后决定过了“离婚冷静期”再考虑是否需要办理。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实施,按照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初审、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设置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为促使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理性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缓和夫妻关系,从而有效减少冲动型离婚,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还印制了流程导览图、宣传折页等,引导市民了解离婚新规,并提供专业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施行,是为了促使当事人理性处理婚姻家庭矛盾,减少‘冲动型’离婚,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南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遭遇家庭暴力、双方就离婚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等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今天受理了离婚申请的有2对,调解的有8对。”南县婚姻登记员曾亚军告诉笔者,《民法典》实施之前,每日办理离婚登记的市民大概是10对,特别是去年12月,不少人为了赶在新政策实施前办理离婚,出现了一个离婚小高峰,每日达到20对。但是目前来看,已经有所减少。“离婚冷静期是为了帮助离婚当事人冷静思考,期间任何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为配合“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行,下一步,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将继续联合县政法委、县妇联、县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对处于婚姻冷静期的夫妻进行前期的介入和调解,帮助其更加全面客观的认识婚姻、了解婚姻。
(通讯员:赵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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