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推动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安排,市民政局及早安排,采取多项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岁末年初的基本生活。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为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11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520元/月提高到58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374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指导标准从676元/月提高到754元/月。严格落实政策,加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足额发放1-2月城乡低保资金、一季度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
二是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对因寒潮低温天气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的,做到有困必帮、有难必救,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三是强化动态监测预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完善风险预警、主动发现等机制,同时密切关注物价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四是强化关心关爱,做好走访慰问。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完善强制报告制度,发挥基层社工站、村(社区)“两委”、民生协理员、儿童主任等作用,浓厚全社会关爱服务氛围。大力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进行线上线下募捐,充分整合财政资金、慈善资金、福彩公益金,积极关心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困难家庭,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
五是畅通社会救助渠道,加强值班值守。强化主动救助,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确保救助热线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有效处理困难群众求助诉求。加强街面主动巡逻,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受冻、不挨饿。
六是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坚持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隐患排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开展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行动;加强安全管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配好消防设施,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照料服务行为,严禁服务机构发生虐待、恶意伤害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