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的帮助,我的医疗费用有着落,孩子也能继续读书,生活还有希望。”家住赫山区衡龙桥镇黄土炕村的孙红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扶贫政策,孩子读书费用基本不用愁。今年3月,做完换肾手术的她,又收到了3000元救助金。
提标准、救急难、强保障……为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今年年初以来,全市民政系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决策部署,聚焦中心、服务重点,通过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等保障标准、把因疫情和患病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等一项项举措,精准发力,切实落实“保基本民生”工作任务。
提标准兜住困难群体
今年年初,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残联下发《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全面提高重点人群保障标准。目前,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500元/月提高到520元/月;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3720元/年提高到4020元/年;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由4836元/年提高到5226元/年。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市月均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1.01万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15亿元;全市月均保障城乡特困人员3.48万人。
救急难保住基本民生
家住赫山区兰溪镇金石村的张卫民不久前因心脏病动了手术,花了不少钱,受疫情影响,家中收入急剧减少,生活陷入困境。为帮助张卫民缓解部分经济压力,村上召开“救急难”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为其申请救助金。7月初,这笔救助金发到了张卫民的手上。据了解,为确保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我市紧紧围绕“兜底、衔接、应急”要求,采取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适度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加强贫困人口摸底排查和兜底保障、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
截至6月底,我市民政部门因疫情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生活补助1449人,发放资金108.3万元;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7970人,发放资金1001.4万元;因疫情开展其他临时救助5510人,发放资金466.7万元,发放米、油、肉等物资8412人,支出资金206.5万元。
强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49岁的皮新军是资阳区茈湖口镇育江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村上做环卫工作,今3月因腿部突患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不能做事了,买米的钱都没有,打针吃药都要花钱,真的很绝望。”回想起那段灰暗的日子,泪水爬上了这个汉子的眼眶。今年5月,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工作过程中,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得知了他这一情况,随即深入走访调查,经过镇、村审核,确定皮新军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便将其纳入农村低保。7月开始,皮新军每月能领到335元,医疗报销比例也提高了。
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为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让脱贫政策切实惠及最贫困的人群,今年6月底,我市民政部门开展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会同扶贫办对全市2.68万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及整户无健康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四类对象基本数据进行比对,通过上门入户,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3611人纳入农村低保,159人纳入农村特困,2258人纳入临时救助,新增发放残疾人“两补”人数611人。
同时,做好建档立卡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风险排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对在保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之外的在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存在的致贫风险进行排查监测,形成到户到人问题清单,及时报告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或移交相关部门,综合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