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征收补偿方案的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等工作。负责相关统计工作。科长:张海波,联系电话:0737-4209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