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路发〔2020〕19号
益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直属各单位、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安委会成员科室:
现将《2020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开展交通强国建设湖南试点开局之年,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2020年全省普通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湘路安委〔2020〕69号)和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益安发〔2020〕7号),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强化“三个必须管”的思想认识,推进安全监管智能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力推进各项专项治理,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努力实现“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工作目标,为推动益阳国省干线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为新时代湖南交通强国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的安全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抓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政治站位,推动各单位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紧扣安全发展主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制定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管控安全风险,加强治理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务中心、市安委会、市道安委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安排部署,对照省公路事务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突出抓好公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其他相关领域整治任务,抓好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检查、评估,高效落实平安交通建设考评各项任务。
(二)不断完善安监制度体系
3.强化建设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责任担当。压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继续推动“三个必须管”的安全责任机制落实落地,凝聚行业、业务、生产经营层面安全工作合力。
4.继续巩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成果,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上肩,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性、行为自主性。推动企业全面加强人、物、制度和环境等安全生产“四要素”的管控,推进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和应急救援全面到位。
5.加快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在省公路事务中心和市安委会指导下,持续推进重大风险防控工作,加快建立公路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决策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协同、风险防控责任等机制,推进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报告制度。继续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落实“一单四制”等相关机制。
(三)推进国省干线公路领域安监改革
6.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益阳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在公路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保持思想不飘、工作不乱、干劲不减、成效不降。
7.强化安全生产事前和事故问责机制,对因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完善、安全工作推进不力、安全制度执行不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事前责任追究。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
8.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督促各区县(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式、程序等要求,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排自查,强化隐患整改。
9.加强安全风险管控,科学开展公路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严格执行普通干线公路重大事故隐患行业判定标准。
10.针对暑期汛期、五一、元旦春节、中秋国庆、雨雪冰冻天气等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加强安全监管,落实防控措施,推进专项治理,确保安全稳定。加强与气象、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五)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1. 开展公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公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湘路安全〔2019〕56号)、《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益办发电〔2019〕72号)、《益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益交发〔2019〕151号)和《益阳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关于印发<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益路发〔2020〕9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市公路系统强力推进顽瘴痼疾整治任务,重点整治已接养的国省干线公路部分路段事故风险突出问题。建立顽瘴痼疾隐患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按计划分批实施整改,对号销账。
12. 持续深化“隐患清零”行动,扎实抓好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公路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升。
13.开展全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落实省市统一部署,将原定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延长至2020年年底。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我省“9·2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公路重要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等领域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14.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湖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严格制度管理,加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六)全面夯实公路安全保障基础
15. 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安防工程建设,细化安防工程实施的进度控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大监管抽查力度,确保年度建设计划顺利完成。对已实施的安防工程进行排查,对安防设施进行查漏补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既有安防设施进行提质改造,完善安防设施的日常养护机制。
16.提升桥梁安全系数,完善桥梁工程师制度,落实“四个一”责任人制度,加强桥梁巡查、检查工作,对长大桥梁实行重点监测,对全市在役公路独柱墩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强化运行安全管控。
17.提升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通行能力,完成普通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桥梁安全防护能力提升、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提升“三个专项”行动。配合省市要求把干线公路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纳入交通项目督导考核,通过交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抽查加强监督,强化边施工边通车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整治。
18.应用公路路网监控系统,完善全市国省道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与省公路事务中心、各区县(市)监控平台的视频对接。
19.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公路安全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加强运营公路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七)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20.实施国省干线公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举办讲座、开设培训班、集中研讨学习等形式,加大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1.落实“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要求,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倡导培育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和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有力推动公路系统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理念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加快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大家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舆情。
(八)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22.结合公路机构改革,切实做好相关人员和机构的配置工作,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23.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评估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努力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4.根据公路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变化,持续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实行安全监管闭环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