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益阳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
(四)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七)管理或代为管理城市、农村、企业调查队,组织协调全市城市、农村和企业调查工作。
(八)统一管理乡(含街道)以上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区、县(市)管理和考核区、县(市)统计局正、副局长;全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统计局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统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表8无数据,益阳市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3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4.15万元,增长16%;支出总计107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79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二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开支等。
二、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035.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55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6万元,占0.05%。
三、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07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25万元,占57%;项目支出461.64万元,占43%。
四、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4.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35万元,增长1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99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二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开支等。
五、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4.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8.35万元,增长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2.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99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一是公务员调整基本工资开支,二是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开支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971.12万元,占90.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万元,占0.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万,0.2占%,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占 2.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81万元,占 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32万元,占 3%;住房保障支出31.19万元,占 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494.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270.0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财政拨款支出 18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农业普查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等。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26.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统计业务需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等。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1.8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统计业务需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等。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文化产业统计业务所需开支。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文化产业统计业务所需开支。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文化产业统计业务所需开支。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职工的社会保障经费缴纳。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32.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职工的医疗保险缴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31.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职工单位部分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六、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七、关于益阳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为35.23万元,比同口径预算安排的75.71万元,减少40.48万元,为预算数的46%,较2015年40.52万元减少0.1%;其中:公务接待费11.17万元(国内接待费11.17万元,共接待56批次、372人次;国境外接待费无,为预算数的37.6%,较2015年11.66万元减少了0.42%;公务用车费24.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6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台),为预算数的52.3%,较2015年28.86万元减少16.6%;因公出国(境)费无。2016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减少车辆,并不断完善公务用车维修、加油等的审批手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收支789.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万元,增长16%;2016年决算收入103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4.15万元,增长16%;支出总计107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79万元,增长8.8%。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25万元,较上年增加133.35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益阳市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7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