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益阳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商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商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益阳市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内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指导我市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投资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承接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协调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及有关审批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口岸工作,推动建立大通关机制。
(十五)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编制情况
市商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规科(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市场运行调节和消费促进科(市成品油流通管理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电子商务科、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对外贸易科、承接产业转移和加工贸易科、投资管理科、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口岸科、财务科、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3个: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市市场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2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只出不进,空一减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商务局部门决算公开包括:益阳市商务局(本级)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商务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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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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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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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益阳市商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无数据,益阳市商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商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商务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818.84万元,支出总计1617.88万元。因机构改革,市经济合作局合并入商务局,故决算数与上年度数据无可比性。
二、关于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818.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1.58万元,占 94.65%;其他收入97.25万元,占5.35%。
三、关于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6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96万元,占75.65%;项目支出393.93万元,占24.35%。
四、关于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1.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0.49万元
五、关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21.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30.49万元。基本支出:1136.56万元。项目支出:393.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934.17万元,占 61.04%
2. 科学技术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占0.13%。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52万,占0.3%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财政拨款支出53.23万元,占 3.48%。
5.交通运输财政拨款支出44.74万元,占2.92%。
6.商业服务业财政拨款支出458.4万元,占29.95%。
7.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支出33.43万元,占2.18%。
六、关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3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车辆费等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商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0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预算22万元;公务接待预算(不含市级重点预算招商引资专项接待)2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实际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完成预算的8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接接待21.91万元;市级重点预算招商引资专项接待97.6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只有本单位预算数,不含市级重点预算数,但实际执行决算数包含市级重点预算支出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2万元,占1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54万元,占85.96%。因机构改革,市经济合作局合并入商务局,故决算数与上年度数据无可比性。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因公出国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
运行经费支出:19.5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运行、客商接待。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19.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50批次,接待929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客商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因机构改革,市经济合作局合并入商务局,2015年决算是分经济合作局、商务局两个单位上报,故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减变化情况等决算数与上年度数据无可比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