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8.36元;2016年年初预算19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2.26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加了两名人员;二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三是财政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5.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6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三是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3.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益阳市贸促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益阳市贸促会2016年度收入总计281.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0.8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安置军转处级领导干部1名;二是2016年收入中包含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三是市本级财政追加公车改革补贴;四是增加2016年工资调整经费。
2.支出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294.3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91.1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16年起成为招商责任单位,且扶贫力度加大、公车改革补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等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03万元,占7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52万元,占2.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3.41万元,占21.44%
住房保障(类)支出8.42万元,占2.8%。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32万元,较上年增加28.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16年起成为招商责任单位,且扶贫力度加大等原因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益阳市贸促会无政府采购。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