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监督和指导其在全市的落实;审核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制定的涉外涉侨涉港澳的有关政策;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
(二)制定全市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涉侨涉港澳事务。
(三)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及会见华侨华人、港澳知名人士的有关事宜;指导区县(市)和市直各部门做好外事接待及礼宾工作。
(四)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协助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级领导出访计划,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因公出访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核我市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有关事宜;负责申办、管理因公护照和因公赴港澳通行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因公出访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查处。
(五)牵头协调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益活动及全市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工作;审核在益举办的国际会议;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防止和抵御境外宗教渗透,配合做好反邪教、反恐怖等专项工作中的涉外事务;指导和参与全市涉外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专家的相关外事业务。
(六)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有关文稿。归口管理全市友好城市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开展多边、双边国际交流。
(七)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在益的合法权益;协助做好华侨回国安置及其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协调处理侨务信访工作;协助开展华侨华人捐赠工作。
(八)负责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工作;协助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侨务引资引智工作,促进华侨华人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与我市的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做好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在益投资企业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做好侨务对台工作;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与港澳地区的工作联系及有关业务往来。
(九)负责对外事干部、涉外人员以及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市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产业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一)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订全市开拓旅游市场的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培育、完善和开拓旅游市场。
(十二)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十三)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对旅游区(点)、旅游饭店、旅行社进行等级、星级评定或初评上报,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四)组织实施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外、境外在我市境内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8个科室,行政编制17个,工勤编制1个;参公编制7个 。下属二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旅游执法大队、对外对协外办公室二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国际交流中心、市导游服务中心。局机关在职25人,退休人员7人。下属事业单位在职3人,退休1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益阳市国际交流中心、益阳市导游服务中心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
2 |
益阳市国际交流中心 |
2 |
益阳市导游服务中心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如表中无数据,请作说明,千万不能删除空表。
例如:表8无数据,***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809.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68万元,增长6.7%;支出总计1012.4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1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地接奖励和旅游建设项目补助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80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6.33万元,占94.69%;
三、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01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02万元,占 44%;项目支出565.46万元,占56%。
四、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6.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97万元,增长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4.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3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
地接奖励和旅游建设项目补助比上年有所增加。
五、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6.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97万元,增长1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70.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19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公务员养老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 408.17万元,占 42%。
项目支出 562.36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拨款 支出104.6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外事侨务支出等。
2. 科学技术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对区县市旅游项目建设的补助。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0万元,主要用旅游项目建设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0.81万,主要用于安置复退军人的工资。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财政拨款支出15.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是用于对区县市旅游项目建设的补助支出。
7.商业服务业财政拨款支出764.17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建设补助、地接旅游奖励、旅游市场宣传和行业管理等支出。
8.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支出15.01万元,主要用于干职工的公积金补贴。
六、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306.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10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3.89万元(其中市级领导因公出国(境)费用62.27万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因公出国(境)11.62万元),完成预算的4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11万元,完成预算的87.4%。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境)支出高于预算数,原因是市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支出由市财政拨到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统一核算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73.89万元,占5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8万元,占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8.11万元,占35.5%。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市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支出由市财政拨到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统一核算支出。二是2016年市财政下拨我局20万元用招商引资,所以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大于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5个,16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市委团组支出 34.01万元,市政府团组支出28.26 万元,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机关出国(境)支出11.6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5台
运行经费支出:13.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燃油、保险、维修和过桥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8.1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接待483人;国外接待24批次,接待49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外事专项接待、招商引资和旅游宣传等的接待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数为708.34万元,决算数为969.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和财政部门在年底对我单位预算进行了追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万元,较上年减少38.75万元,增减1150%,主要原因是2016年对机关运行经费和项目支出分别核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市外事侨务旅游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对照2016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和年初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预算绩效评价报告按时报送市财政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包括二级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