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14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5.97万元,上级部门补助收入1711.1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45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3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8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标准提高;二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三是2016年重点项目预算未纳入预算系统体现,单独申报;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 2147.1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9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3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459.36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增加 168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标准提高;二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三是项目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260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2276.09万元,其他收入331.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65.99万元,增长109.9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拨款。
2.支出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270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5万元,占0.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7万元,占0.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54万元,占1.02%;城乡社区支出2579.11万元,占95.25%;农林水支出2.36万元,占0.09%;住房保障支出33.09万元,占1.22%;其他支出38.41万元,占1.4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09.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06.65万元,增长359.3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二是日常支出及人员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2016年市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317.44万元,比2015年增加235.95万元,上升289.54%,原因主要一是增加公务用车标准;二是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2017年市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0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37万元,上升16.51 %。原因主要一是增加公务用车标准;二是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益阳市规划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2017年益阳市规划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