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 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27.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16年年初预算数69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1.1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3.7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2.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标准提高;二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三是财政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827.69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0.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4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694.93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增加132.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标准提高;二是增加公车改革补贴;三是增加养老保险费支出;四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以及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 收入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220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1622.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1.68万元,其他收入32.7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33.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33.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79.46万元,增长114.64%,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财政追加专项经费补助;二是增加2016年工资调整经费。
2.支出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179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5万元,占1.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97万元,占2.9%;教育支出支出15.99万元,占0.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63.08万元,占9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1万元,占0.05%;;住房保障支出35.38万元,占1.9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00.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6.47万元,增长84.0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公务用车标准;二是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益阳市文体广新局的运行经费决算310.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0.1万元,较上年增加92.1万元,上升42.25%。主要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公务用车标准;二是公务费人均标准的提高;三是年中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较多经费支出增加。
2017年益阳市文体广新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7.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1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益阳市文体广新局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8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贫困地区文体设备购置项目经费。
2017年益阳市文体广新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
四、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2.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9万元,完成预算的5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小于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占21.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占47.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占31.50%。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均小于上年决算数,但因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产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故“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本年决算数略高于上年决算数。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根据湘体办[2016]14号及省外事办侨务办、市人民政府相关通知及批文同意,单位负责人赴巴西里约为益阳籍运动员做后勤保障及其他服务工作经费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22.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55批次,接待189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等各项工作中产生的公务接待餐宿费等。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