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我市社会治安动态,为市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
(四)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
(五)管理、承办出入境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后勤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治安、户籍。
二、机构设置
我市公安局机关(内设单位26个、不含交警支队)及赫山、资阳、朝阳3个城区分局和警校在职民警1538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公安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公安局市本级单位部门决算、下属单位益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决算、下属单位益阳市公安局人民警校决算、下属单位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决算、下属单位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决算、下属单位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公安局市本级 |
2 |
益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
3 |
益阳市公安局人民警校 |
4 |
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 |
5 |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
6 |
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
第二部分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无数据,益阳市公安局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33586.05万元,支出总计34241.75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 3358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94.49万元,其他收入2591.56 万元。
三、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3424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2.72万元,项目支出7429.03万元。
四、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994.4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471.36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0994.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471.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24331.94万元,项目支出6139.42万元。
六、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3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12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620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公安局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公安局单位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26.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81.33万元,占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5.1万元,占7%。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21台
运行经费支出:581.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费和维修。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5.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52批次,接待224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21565.38万元,决算收入33586.05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增加了12020.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调了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水平,因此本年收入有所增加。预算支出23849.6万元,决算数34241.75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了10392.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调了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水平,因此本年支出有所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66.94万元,较上年增加4395.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518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0.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8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公安局汇总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