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机构设置
我市有民革益阳市委、民盟益阳市委、民建益阳市委、民进益阳市委、农工党益阳市委和九三学社益阳市委6个民主党派市级组织,党派机关共有24个行政编制(每个党派机关4个行政编制),现有在职在岗人员19人,退休人员9人(其中有1人为机构改革时享受待遇的),聘请临时人员2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年度收入总计70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88万元,增长18.54%;支出总计48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6万元,下降2.11%;。主要原因:应缴未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有66.55万元。
二、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
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 70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62万元,占99.72%。
三、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
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48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8万元,占46.67%;项目支出256.35万元,占53.33%。
四、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8.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32万元,增长20.3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6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收入增长原因一是2016年是我市各民主党派的换届之年,增加换届经费80万元;二是调资增加20多万元。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应缴未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有66.55万元。
五、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0.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88万元,增长17.7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6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收入增长原因一是2016年是我市各民主党派的换届之年,增加换届经费80万元;二是调资增加20多万元。支出减少原因主要是应缴未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有66.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 449.3万元,占 93.85%,比年初预算少117.24万元,主要原因是应缴未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14年10月-2016年12月)66.5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支出14.94万元,占3.12%,完成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支出14.49万元,占3.03%完成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190.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公务车运行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 246.28万元,主要用于调研、会议、宣传等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水电、物业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等支出。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07万元,主要用于调研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14.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14.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9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 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九三学社益阳市委(益阳市民主党派机关)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14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6台,另有民盟市级领导小车费4万),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接待费12万元,共接待140批次、1500人次)。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报账有尾数,报表四舍五入入到了千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6台,另有民盟市级领导小车费4万),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内接待费12万元,共接待150批次、1800人次)。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所需的油费、过桥过路费及维修维护费用。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国内接待费12万元,共接待150批次、1800人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来访来客工作餐。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70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88万元,增长18.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0.62万元,占99.72%。
支出总计480.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6万元,下降2.11%;其中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78.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36万元,下降2.1%。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万元,较上年减少7.3万元,减少22.19%,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是各民主党派换届之年,部分经费列支到会议费去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至2016年年度,6个民主党派机关共有车辆6辆,其中,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及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