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益阳市妇女联合会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协助市人民政府制定《益阳市妇女发展规划》和《益阳市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加强对外友好交往,争取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国际经济援助项目。
(七)协助区县(市)委管理妇联领导干部;负责与社会各界各族妇女的联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团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妇联是正处级人民团体,核定行政编制 12人,工勤编制1人,实际人数有13人,其中班子成员4人,正处级干部1人,部室长5人,科员1人,司机及工勤人员2人(超工勤编1人)。共有5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和妇儿工委办(全称是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政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妇女联合会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妇女联合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益阳市妇联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也没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益阳市侨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妇联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妇联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收入总计256.42万元(2015年收入45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9.72万元,减少77.9 %; 支出总计4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81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2016年基金收入80万元没有到位,省妇联划拨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金42万元和省妇联划拨市州妇联工作经费25万元年底结账时资金在国库尚未挂进我会账户.
二、关于益阳市妇联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56.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17万元,占90.5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2万元,占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1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10.31万元,占4.02%;其他共产党事业支出0.5万元,占0.19%。
三、关于益阳市妇联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4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4万元,占 57.95%;项目支出177.07万元,占42.05%.
四、关于益阳市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6.42万元(2015年收入45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9.72万元,减少77.9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81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2016年基金收入80万元没有到位,省妇联划拨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金42万元和省妇联划拨市州妇联工作经费25万元年底结账时资金在国库尚未挂进我会账户.
五、关于益阳市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6.42万元2015年收入45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9.72万元,减少7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81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2016年基金收入80万元没有到位,省妇联划拨农村妇女两癌救助金42万元和省妇联划拨市州妇联工作经费25万元年底结账时资金在国库尚未挂进我会账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5万元,占92.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2万元,占4.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1万元,占3.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1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30.0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正常工资及社会保障支出和机关日常公用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79.19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活动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2.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等支出:财政拨款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报酬。
5.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10.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补助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妇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8.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公用经费支出 3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会议费、业务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费等。
七、益阳市妇联财政没有安排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益阳市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的54.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其中: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7万元。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会有一台公务用车,我们严格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使用公务用车,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公务用车经费3万元,实际支出2.94万元,没有超过预算。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接待300人。接待支出主要妇女儿童活动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我会2016年度总预算收入256.42万元,上年结转296.67万元,总支出 533.09万元,没有超预算开支情况。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
我会按照财政统发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进行,2016年度基本支出244.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7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运转公用支出。基本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共增加支出27.6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专项支出。
我会按照有关规定和本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经费支出,起到了较好的效果。2016年度项目支出79.19万元。,主要用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等业务工作。项目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共减少支出16.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入的公益彩票基金项目经费没有到位,开展的活动费用当年未结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1.88 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支出。
(三)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因工作需要,本单位购置办公电脑一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服务引导,促进“她”发展
(一)拓展妇女创业就业帮扶。各级妇联发挥联字优势,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18场(次),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发送招聘会信息100多万条,成功介绍女性就业5万人,提供劳动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女性620人。开通益她网,为益阳女性提供创业就业服务的综合信息发布平台。市妇联与市政府办联合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通过与女企业家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增进了解,加强协作,共同探讨发展的新举措。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878笔,金额10211万元,扶持自主创业716人,带动就业2135人。成立农产品女经纪人协会、手工编织协会,举办新型职业女农民、女大学生SYB、巾帼家政、手工编织等培训,提高了妇女创业发展的能力。
(二)引导女企业家转型升级。依托女企业家协会引导女企业家投身转型、发展实践,组织30名女性创业者到桃江电子商务产业园等优秀企业现场观摩学习,激发妇女创业热情,助推企业齐头并进。组织20名女企业家参加《诵读能力欣赏与提升》活动,提升语言素养和综合能力,在学习交流中开阔视野、调整思路、助力前行。推荐张青娥等6名女企业家参加全省首期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提高参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培养并向省妇联推荐优秀农产品经纪人4人,推荐8人参加省巾帼文明岗培训,推荐8人参加省手工编织骨干培训,推荐7人参加全国农家女创业培训。指导创建2个“巾帼脱贫示范基地”,引领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生产发展,实现就业增收,不断增强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选树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发挥女企业家协会凝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2016年“中国杰出创业女性”王安安、2016年全国三八红旗手文彩纯、省级“最美创业”罗小卫等典型40名。召开“双创先锋”动员会,发动市女企协常务副会长李丽莎、文明等踊跃报名,努力打造巾帼创新创业品牌、团队。成立市女企协市直分会,举办创业创新表彰大会暨2016年女企协年会,激励广大妇女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践中。
二、构筑大维权格局,维护“她”权益
(一)法律宣传有新成效。开展“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举办了普法讲座10场。印发家庭律师进社区宣传册和妇女维权法律资料等近万册,分发到各区县、乡镇。举办《幸福婚姻的法律密码》的专题讲座、全面启动《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活动。成立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举行《反家庭暴力法》微信竞答、法律宣传进社区、禁毒日、“宪法宣传日”宣传活动等,在庆三八大型活动当天,市妇联在活动场所设立《反对家庭暴力、呵护美好家庭》的签名墙,1000多名干部积极参与。益阳市妇联全面启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工作在中国妇女网得到宣传推广。组织了“三八维权周”宣传咨询和庆“三•八”第二届“趣味运动嘉年华”运动会等,全方位宣传妇女维权法律法规,组织妇女快乐过节。
(二)婚调指导有新突破。在7个区县(市)普遍推动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并将沅江市确定为省级婚调中心建设试点县、赫山推荐确定为全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建设试点婚调委。召开了全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研讨会,举办了全市婚调骨干培训班,多次选派婚调员参加全省相关培训,表彰了10名优秀婚调员。联合司法、民政、政务等部门对全市婚调中心建设工作开展了督查和指导,该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三)规划编制有新进展。召开了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扩大会议,组织开展了《两个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将其纳入全市“十三五”规划,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重大项目规划。已进一步修改完善,发至各成员单位审议,拟于12月底颁布实施。迎接国务院妇儿工委一行的现场督导检查,益阳妇女儿童工作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获督导组高度评价。
三、立足妇女家庭,凝聚“她”力量
(一)“寻找三最”展示“她”风采。在全市继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创业”、“最美湘女”活动,举办了2015年“寻找最美”颁奖典礼,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全面宣传发动。层层评选最美家庭1200户,其中省级最美家庭3户。吴梅香家庭荣获2016年全国最美家庭、龚庆和家庭荣获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推荐段意花家庭获评全国首届文明家庭,推荐吴娟连参评感动湖南人物。主办“最美家庭 讲好家训 传好家风”宣讲活动。300多个家庭参与,将家庭美德广泛传播,深化文明家风建设。
(二)“关爱行动”给予“她”呵护。联合市卫计委等部门举办了首届“益阳市妇幼杯”健康宝贝才艺大赛,孩子们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精彩才艺赢得了专业评审的点赞。举办“践行母乳喂养,关爱母婴健康”大型公益讲座,为广大哺乳期妈妈和备孕准妈妈现场答疑解惑,喂爱行动,关爱母婴健康。在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工艺美院、益阳市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校举办4场“守护青春 为爱改变”等大型生殖健康知识公益讲座,教导女生提升自我保护及关爱自己的能力。在桃江举办全国第六期导乐师培训,召开省“母亲健康快车,导乐分娩关爱服务”项目现场说明会。全力推进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受到省调研组“四个到位”的充分肯定。按期保质完成2016年检查任务数72685人。今年来,全市妇联系统共开展慰问救助1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60万余元,“母亲邮包”400个,帮扶留守儿童等1500余人。
(三)创“乐学堂”激发“她”智慧。大力推进“书香湖南”全民阅读活动,精心创建“乐学堂”。在市直机关开展荐书、赠书、诵读、读书征文和读书交流等活动,赠阅了《三十花开》、《向前一步》、《和这个世界温柔相处》等优秀书目5000多册。组织七进牵头单位及广大群众开展“书香银城•万家共读”活动启动式。启动式以阅读进家庭为主线,先进典型表彰、节目表演和现场访谈相结合,带给大家文化盛宴。并首次尝试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传播,覆盖人群近十万人。搭建妇联金米粒阅读平台,每周发布亲子阅读书单、阅读活动资讯、阅读方法指导等内容,每月线上直播两堂微课,为广大女干部提供亲子阅读指导,家庭教育指导。举办了领导干部内涵与领导艺术提升、婚姻家庭、母婴健康、领导干部配偶廉政建设等专题讲座12场,“下乡养儿”、“寻味顺德”等导读交流活动3场。主办“谈旗优雅”大讲坛活动,宣讲旗袍仪态美学知识,打造《全球华人旗袍映像长卷》益阳篇章,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播现代礼仪,提升广大女干部素质。
(四)家庭教育守护“她”成长。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五进”活动。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在家庭的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与益阳天阅文化有限公司、益阳新华书店共同举办“阅读与家庭教育智慧系列大讲堂” 12场,每月定期开展,吸引了广大市民的参加,讲座为家长在家庭教育、培养孩子阅读习惯方面指明了方向,帮助家长更好地陪伴孩子成长。此活动已坚持开展2年,辐射人群近万人,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已成为家庭教育的一大品牌。在全市广泛开展征集家庭教育精品微课程活动,桃江邹建花《阳光的孩子需要温暖的母亲》等6堂课程入围全省精品课程并参与评审。家庭情景剧《连心锁》推荐到省里参与评选。组织近千名学生参加“乡村少年秀”征文活动,评选出98篇上报省妇联,荣获二等奖一名、三等奖二名,充分展示农村少年的写作才华。召开家庭教育座谈会,提升家庭家庭教育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水平。积极宣传、推动益阳市直属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编的《老少共圆中国梦》、《浓浓家教情》、《新编女儿经》、《文明家庭三字经》、《育才有道》《教子有方》等多种乡土教材作为全市家庭教育的教材,家庭教育已深入人心,以德育人、科学教子成为了家庭教育的主流。
四、强化自我革新,夯实“她”基础
(一)基层组织改革增活力。市妇联成立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益阳市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全市6个区县(市)妇联均与组织部门联合召开了基层组织建设改革动员会议,区县(市)委组织部部长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工业园集中区党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妇联班子成员、妇联主席参加会议。妇联与组织部门联合下发了区县(市)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并作业务培训。按照省市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明确了改革的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全市乡镇妇联组织换届均已于11月底前完成;每个区县(市)2016年11月底前均完成了10个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试点任务。充实乡镇(街道)妇联执委,完成量100%。
(二)“妇女之家”创建强阵地。将“妇女之家”建设作为强基层、打基础的实事项目,市、县、乡、村四级联创,全面覆盖,示范推动。指导各区县(市)按照“六有”要求,开展自查初评和示范申报。市妇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实地察看等方式,到每个申报的省、市示范“妇女之家”进行了考核验收,全面通报了考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授牌创建了14个市级、1个省级示范“妇女之家”,并按照1万元的标准以奖代补,整体推进。
(三)作风建设保持“新常态”。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建立了市妇联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了“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等活动,召开全市妇女工作流动现场会。到机关、企业、乡镇、村、社区调研走访,与妇女群众等面对面交流,了解当前妇女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慰问贫困妇女和留守儿童,形成了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0篇。举行全市妇女干部大讨论活动,明确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举办为期一周的全市乡镇妇联主席能力建设培训班,推荐30多人参加省妇干校乡镇妇联干部培训、党校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妇联干部履职能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