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开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手足外科等医疗业务工作
(二)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实习(见习)任务
(三)完成学生的保健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
第二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7和表8无数据,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医专附属医院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收入总计10970.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03.85万元,增长15%;支出总计13084.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87.77万元,增长27%。
二、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 10970.5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13万元,占 2.62%;其他收入517.5 万元,占4.72%。
三、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3084.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3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73.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22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4.37万元。
四、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3.1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3.13万元。
五、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3.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3.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220万元。
六、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13万元,主要为人员基本工资。
七、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0。其中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费为0,公务接待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度预算收入总计11552.80万元,决算收入总计10970.55万元,决算收入相比预算减少582.25万元;预算支出总计11552.80万元,决算支出总计13084.47万元,决算支出相比预算增加1531.67万元。主要原因:儿科综合楼的建设、调增及补发2014年10月至2016年基本工资标准,人员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