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30 20:5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教科文科 浏览次数: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41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5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280万元、上级部门补助收入7983.33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1218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775万元、上级部门补助收入56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62.64万元,2017年收入较2016年增加22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计招生学生人数增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学生人数增加,聘请的老师和其他管理人员也要增加,所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也相应增加。学院旧房较多,许多配套设施也年久失修,想争取更多的上级补助收入用以改善学生的住宿环境和教学条件。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41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14419.24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2183.76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增加223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计招收学生增多,聘请的老师和其他管理人员增加,学生宿舍和青年教师宿舍急待修缮,教学设备急需添置。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735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44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739.3万元,其他收入177.7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8.88万元,增长19.47%;主要原因是:2016年招生学生增加,事业收入增加,财政拨款也相应增加。

2.支出决算:2016年年末决算数735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支出6759.19万元,占91.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占6.42%;科学技术支出36万元,占0.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万元,占0.13%;农林水支出75万元,占1.0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8.76万元,增长33.71%。主要原因是:学院招生增加,各项开支增加,维修改造项目增多,财政加大了对学院的支持力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益阳职业技术学院运行经费决算2685.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印刷、水电、物业管理、维修(护)、会议、培训、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方面。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68万元,较上年增加50.97万元,上升9.92%。主要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聘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增加,各项开支也会相应增加。

2017益阳职业技术学院运行经费预算37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03万元。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79万元,占7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占24.16%。“三公经费”决算表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了“公务用车”和“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两项费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56次,接待人数1244人。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29.21万元,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报账不及时,当年发生的费用支出当年未及时报账,到2015年度才来报账,所以导致2015决算数据大于预算数据。2016年加强管理,缩减开支,减少了接待次数和人数。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6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5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决算总额188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7.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15万元。较上年增加133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添置了部分教学设施和办公设备,进行了一些维修、改造,加大了政府采购力度。

2017年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99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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