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 2017 〕 244 号
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017 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 的通知》(财建﹝ 2017 ﹞ 122 号) 和省发改委《关于下达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017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 2017 ﹞ 258 号), 现下达你市(县) 2017 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 此款列 2017 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 功 能科目“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 经济科目 “ 309 基本建设支出 ” 。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的规定, 及时、 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 地方财政部门依据项目 主管部门对项目 进度的审核意见及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项目 主管部门负责进行项目 审查、 审核项目 进度、 组织项目 竣工验收; 项目 单位应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加快项目 建设进度。 各部门、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 不得虚假列支, 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2017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益阳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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