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的通知
益财外指〔2017〕145号
:
为及时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现下达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资金应专项用于你县(区)所辖县市区农贸市场灾后重建和修复。请与商务部门沟通合作,根据本辖区内受灾情况统筹安排,并向重点受灾地区倾斜。
二、此项资金列2017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第216类02款99项“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经济科目第304类99款“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三、请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受灾单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益阳市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安排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9月4日
附件:
益阳市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 注 |
赫山区 |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
20 |
|
资阳区 |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
12 |
|
高新区 |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
8 |
|
市市场服务中心 |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
50 |
含团洲市场5万元 |
桃江县 |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
80 |
|
安化县 |
农贸市场洪灾毁损修复项目 |
70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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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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