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益财综指〔2017〕41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部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6〕64号),按照《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备案表的通知>的通知》(益房发〔2017〕14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17年部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按照用途填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2类“城乡社区支出”08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项“棚户区改造”,经济科目列“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部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17年部分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单 位 |
城市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 |
备注 |
|
2017年计划 户数 |
分配资金 |
||
资阳区 |
3064 |
585 |
|
赫山区 |
6768 |
1292 |
|
市城建投 |
2487 |
475 |
|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228 |
44 |
|
高新区 |
300 |
57 |
|
大通湖区 |
392 |
75 |
|
合 计 |
13239 |
2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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