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穆斯林群众肉食补贴资金的通知
益财综指〔2017〕24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年穆斯林群众肉食补贴资金的通知
:
为保障回族、维吾尔族等穆斯林群众基本生活水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给予回族维吾尔族等穆斯林群众肉食补贴的通知》(益民宗字〔2014〕16号),对户籍在益阳市范围内的回族、维吾尔族等穆斯林群众给予肉食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大通湖区及其他省直管县(市)由市级财政和区县级财政各负担50%。此款项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经济支出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
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穆斯林群众肉食补贴资金拨付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2月27日
附件:
2017年穆斯林群众肉食补贴资金拨付表
(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单 位 |
人数 |
金额 |
备注 |
资阳区 |
566 |
5.66 |
|
赫山区 |
433 |
4.33 |
|
高新区 |
90 |
0.90 |
|
安化县 |
49 |
0.25 |
|
桃江县 |
10850 |
54.25 |
|
沅江市 |
138 |
0.69 |
|
南 县 |
1072 |
5.36 |
|
大通湖区 |
47 |
0.24 |
|
合 计 |
13245 |
71.68 |
|
抄送: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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