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财政局,市公路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6〕381号),已下达我市资金30173万元。结合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资金明细表,本次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7693万元,余下的22480万元资金待市交通运输局提供明细后再次下达。有关县(市、单位)补助资金明细表见附件。此款列2017年政府收支类功能科目“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经济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请配合相关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待2017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请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明细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
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小计 |
2016年第三批 渡改桥资金 |
2017年第一批 灾毁资金 |
合 计 |
7693 |
193 |
7500 |
市公路管理局 |
7500 |
|
7500 |
南 县 |
38 |
38 |
|
沅江市 |
83 |
83 |
|
安化县 |
72 |
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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