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中央土壤污染详查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7〕16号
各市州财政局、环境保护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6 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 预算的通知》(财建〔 2016 〕 942 号) 及湘环函〔 2017 〕 27 号文件精神,现将中央土壤污染详查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此款列支出功能科目 “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 具体项目、金额及经济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本次为预拨资金,最终项目资金待国家土壤详查布点方案及我省土壤详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后,再予以清算。
2 、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环保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 2016 〕 601 号) 和《关于 <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的补充通知》(财建〔 2016 〕 862 号) 的有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3 、 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强化绩效考核,加大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力度,突出奖优罚劣。
附件: 中央土壤污染详查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益阳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和保护厅
2017 年 1 月 25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