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7〕19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现将 2017 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下达给你们, 具体项目、 金额及经济科目 见附件, 此款列功能科目“ 2110399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市县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实际,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2 、 市县环保部门应督促项目实施,加快项目进度。
3 、 市县财政部门应会同环保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 项目完成后,环保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5 、 省财政厅将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定期对土壤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与下年度土壤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附件:2017年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益阳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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