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2017〕73号
发布时间:2017-05-17 17:3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益阳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各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国土资源局:

根据《湖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 2015-2020 年)和省财政预算安排,将 2017 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 资金预算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此款列
支出功能科目
2200111 地质灾害防治 ,经济科目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市县资金均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 按全省统一技术要求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场所;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群测群防、预警预报、
宣传培训等,部署安装
3 5 套简易专业监测设备;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地质灾害治理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由市县在上述支出范围内统筹使用, 用于汛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资金原则上不少于 30%

二、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资金使用方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应急处置除外)。

三、 请各市县严格按照《湖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建〔 2015 97 号)有关要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将适时对
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 对于违反规定,有截留、 挤占、 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的, 将视情况收回项目 资金, 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2017年度地灾综防体系建设省级财政市县补助资金安排表(益阳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7 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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