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7 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通知
湘财建指〔 2017 〕 2 号
有关市州、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预算安排和省发改委《关于下达 2017 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 2016 〕 1054号),现下达你市(县)2017 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预算内基建资金 万元。具体项目、金额及所列功能科目见附件,经济科目列 “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履行好相关职能, 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 切实加强项目审核。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监
附件: 2017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明细表(益阳市).xls
湖南省财政厅2017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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