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央良好湖泊保护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 2016 年中央良好湖泊保护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 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环境保护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6 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 用于良好湖泊保护的通知》( 财建〔 2016 〕 359 号), 现将2016 年中央良好湖泊保护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此款列功能科目“2110302 水体”,经济科目“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请按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 2015 〕 226 号)的有关要求,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每季度末将项目进展及资金下达等情况报送至省财政厅、 省环境保护厅备案。
附件: 2016 年中央良好湖泊保护资金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 年 7 月22 日
http://www.hnyycz.gov.cn/upload_files/article/128/2_1476102570_505859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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