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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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建设,改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融资环境, 现下达你单位 2016 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万元(金额、 科目及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其中, 下达给各市州的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贷款贴息。请各市州财政部门配合同级商务部门认真做好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 审核、公示等工作, 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 不得用于部门工作开支。 同时, 请于 2016 年 9 月 底前将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报告内容应包括资金到位情况、支持项目明细、资金使用效果、 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
附件: 2016 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安排表http://www.hnyycz.gov.cn/upload_files/article/128/2_1471942169_7781067.xls
湖南省财政厅
2016 年 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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